 
	文章来源: 区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: 2018-04-08 责任编辑: 信息员
| 一、项目名称 | 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(行政许可审批类) | 
| 二、设定的法律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国务院 | 
| 三、办理流程 |  受理、审核、审批 | 
| 四、申报必备材料 | 1、《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》;2、申请人身份证;3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《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》;4、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;5、发票担保书或发票保证金收据。 | 
| 五、承诺时限(工作日) | 10个工作日 | 
| 六、受理机关及地点 | 国税办税服务厅、室 | 
| 七、决定机关 | 合川区南屏西路49号 合川区国家税务局 | 
| 八、专用申请表(书)名称 | 纳税人票种核定(变更)申请审批表 | 
| 九、证照(件)名称 | 无 | 
| 十、证照(件)有效期限 | 无 | 
| 十一、是否收费 | 否 | 
| 十二、收费标准及依据 | 无 | 
| 十三、证照(件)是否年审或年检、审验时间 | 无 | 
| 十四、项目申请受理人 | 国税办税服务厅、室(综合服务岗) | 
| 十五、项目审批负责人 | 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人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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